案例丨委托他人理财亏大了,还能追回吗?

   2024-03-06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山东高院1096
核心提示:这是一个关于委托理财投资亏损案例的故事。张三委托李四进行投资理财,但双方未签订协议。李四将投资款用于购买外汇并投资黄金,最终导致95万元亏损74万元。张三诉李四要求返还本金,但法院认为双方已构成民间委托理财法律关系,合同无效。

都说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当想要实现财务保值,增值投资时,我们有时会寻求专业人士,委托他们来理财,好实现科学决策,专业投资。


但委托专业人士理财也并非万无一失,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案例便是如此,委托理财,95万亏损74万,赔了这么多,还能追回吗?


大家一起来看看。

案情介绍


张三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四,口头委托李四为他进行投资理财,但两人对投资期限、利润分配、佣金比例等内容没有进行具体约定。张三分两次向李四转账投资款总计95万元。李四以自己的名义在境外平台开设账户,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外汇并投资黄金。

投资期间,通过聊天张三得知自己这笔钱全部做了外汇投资,此后他未再过问后续投资内容和理财细节,李四一直负责操作这个理财账户。

两年间,李四多次向张三支付投资收益,总计20.9万余元。但好景不长,李四在境外平台的投资账户爆仓,账户里的钱分文不剩。除去两年间李四支付的收益,张三总计亏损达74万。随后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和李四虽然没有签订协议,但双方已构成民间委托理财法律关系。李四将投资款通过境外平台投资黄金,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境外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而李四并未依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张三、李四未经批准从事外汇投资交易,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双方的合同无效。


在投资期间,张三作为投资者,即使受限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无法对投资活动的具体细节做过多了解,但他知晓李四进行外汇投资的事实,且应对其所从事的交易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张三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而李四在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期间,投资账户由他实际控制,他没有把自己和张三的资金进行区分,也无法证明投资交易的具体情况,亏损产生由他操作所致。李四对账户资金亏损的形成存在较大过错。

最终,法院酌定张三按照30%、李四按照70%的比例承担责任,李四赔偿张三投资款总计51.8万余元。



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将资产委托专业公司或者自然人进行理财,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而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委托理财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今天的案例之所以能够追回部分投资款,是因为受托人未依法依规进行外汇投资交易,因此法院认定双方委托理财合同无效。双方按照实际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因此,投资有风险,一则要选择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进行理财;二则也要正确认识风险,切勿当“甩手掌柜”,理性投资。



案例来源:上海一中法院,山东高院,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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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理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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